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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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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1.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来源:《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七条) 2.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来源:《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九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5.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6.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盖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北京藏医院: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北京藏医院: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北里218号北京中医协会4层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401091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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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网址: http://zyj.beijing.gov.cn/【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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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72301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67XG200072301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67XG200072301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其他地点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北京中医协会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zyj.beiji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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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要求组织线下考试,考试通过后发放证书,无需经过系统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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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2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人需按照所给样表“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进行填写,内容无遗漏、准确、真实有效,所填信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进行递交。 3.有固定格式,申请人自备【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展开】 | 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照片2张【展开】 |
二、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应提交 | |||||||||
(一) |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申请人需按照所给样表“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进行填写,内容无遗漏、准确、真实有效,所填信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 2.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应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进行递交; 4.有固定格式,申请人自备【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展开】 | 【展开】 |
北京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学习记录手册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申请人需按照所给样表“北京市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学习记录手册”进行填写,内容无遗漏、准确、真实有效,所填信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进行递交; 3.有固定格式,申请人自备【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北京市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九条 师承人员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经指导老师同意,可以申请参加出师考核,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教学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八)《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学习记录手册》。【展开】 | 【展开】 | |
医疗机构出具的三年带教期间的师承人员老师出诊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申请人需按照所给样表“师承人员老师出诊材料”进行填写,内容无遗漏、准确、真实有效,所填信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进行递交。【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展开】 | 【展开】 | |
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证照证件在有效期内; 2.证件真实合法。【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展开】 | 【展开】 | |
指导老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证照证件在有效期内; 2.证件真实合法。【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展开】 | 【展开】 | |
指导老师职称说明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证照证件在有效期内; 2.证件真实合法。【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展开】 | 【展开】 | |
或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中医药)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材料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申请人需按照所给样表“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才来哦”进行填写,内容无遗漏、准确、真实有效,所填信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并加盖公章。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进行递交。【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展开】 | 【展开】 | |
三 | 学历证书或学历资料 | 申请人自备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授权签字人符合评审准则中同等能力要求的需要提供,否则无需提供; 2、最高学历证书中人员姓名应于授权签字人身份证上姓名一致。【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展开】 | 【展开】 |
四 | 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证照证件在有效期内;原件一份,申请人自备; 2.证件真实合法; 3.证照信息与申请人信息一致。【展开】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四条 申请出师考核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四)学历或学力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七)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规范完整,符合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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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审查标准 1.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来源:《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七条)2.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来源:《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九条) 3.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来源:《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八条)【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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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接受报名参加考试或不接受报名不能参加考试 |
审查标准 1.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来源:《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七条)2.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来源:《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九条) 3.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者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二)从事中医或者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或者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四)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五)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来源:《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八条) 4.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5.核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6.核对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是否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7.核对申请材料是否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盖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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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8个工作日 | 部门负责人 | 考核通过获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或不通过 |
审查标准 出师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重点是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学术经验、技术专长继承情况;方式包括综合笔试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来源:《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二条)组织开展考核,根据考核通过与否决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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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 4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
发证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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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无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 |
结果名称 |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jpg |
有效时间 | 长期有效 |
无
【部门规章】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 |
制定机关 | 卫生部 |
---|---|
依据名称 |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卫生部令第5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出师考核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第十七条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颁发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展开】 |
是否收费:是
收费项目名称 |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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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372 |
收费依据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456号) |
是否允许减免 | 否 |
备注 | 无 |
1、师承人员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报名参加出师考核? |
---|
师承学习人员跟师连续学习满三年,且指导老师符合相关要求,提供规章规定的材料,可报名参加考核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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