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第三条 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五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来源:《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3552013【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基本编码 | 000109134001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000109134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000109134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www.gayzd.com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市级受理,市级审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2)内容无遗漏,申请单位和注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 (3)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4)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5)需加盖公章的,应明确具体的盖章位置;【展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或个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纸质/原件/1份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二 | 其他组织提交主体登记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申请人递交的材料格式与材料样例是否一致; (2)内容是否有遗漏,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信息是否填写一致; (3)授权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委托日期是否有效; (4)是否盖企业公章,法人人名章,公章和企业名称是否与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如无授权委托情况,申请人本人是否与营业执照上身份信息一致。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或个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纸质/原件/1份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三 | 合法使用需求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合法使用需求说明是否加盖单位公章,且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一致; 2、品种和数量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3、用途是否合理合法。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部门专职办理人员 | 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核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核对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是否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2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部门领导 | 审批通过的,发放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证 |
审查标准 (1)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2)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网上打印 | 1、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
![]() |
无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证.pdf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对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如何管理? |
---|
对对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国家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只有按照规定向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申领了购买许可证的,方可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无证购买和超量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