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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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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来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3.提交的证照证件齐全完整;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内容一致;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9:00、12:00-13:30、17:00-17:30,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台管理部: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9:00、12:00-13:30、17:00-17:30,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庄管理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丰台管理部: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北京市政路桥大厦主楼三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2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方庄管理部: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B岛窗口;东城管理部: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一层咨询台;西城管理部:西城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能+中心|开阳一层咨询台;朝阳管理部: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咨询台;海淀管理部: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1002室(一层)咨询台;中关村管理部: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西门二层咨询台;丰台管理部: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北京市政路桥大厦主楼三层咨询台;石景山管理部: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北京万商大厦四层咨询台;门头沟管理部:门头沟绿岛家园36号楼1层03-4咨询台(绿岛水岸底商);房山管理部: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9号楼咨询台;通州管理部:通州区中山大街59号北京ONE底商咨询台;顺义管理部: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南楼三层公积金专区咨询台;昌平管理部:昌平府学路15号咨询台(昌平东关图书馆对面);大兴管理部:大兴区黄村兴丰大街三段132号咨询台;怀柔管理部: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2号一层(怀柔区不动产大厅北侧)咨询台;平谷管理部:平谷区建设西街17号院3号楼咨询台;密云管理部:密云区东源路31号咨询台;延庆管理部:延庆区康安小区11号楼一层底商咨询台;(银行业务网点地址查询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ywwdfw/1735655/index.html)【展开】 网上咨询: http://gjj.beijing.gov.cn【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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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网址: http://gjj.beijing.gov.cn【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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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2076007003 | 事项编码 | 1211000040070983672112076007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11000040070983672112076007003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分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gjj.beijing.gov.cn 现场查询:方庄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西三环南路一号六里桥西南角;东城管理部:东城区贡院西街9号一层窗口;西城管理部:西城区右安门内半步桥街48号能+中心|开阳一层窗口;朝阳管理部:朝阳区百子湾西里402楼109号金海商富中心写字楼窗口;海淀管理部: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1002室(一层)窗口;中关村管理部: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中电信息大厦西门二层窗口;丰台管理部: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北京市政路桥大厦主楼三层窗口;石景山管理部: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2号北京万商大厦四层窗口;门头沟管理部:门头沟绿岛家园36号楼1层03-4窗口(绿岛水岸底商);房山管理部:房山区良乡吴店西里9号楼窗口;通州管理部:通州区中山大街59号北京ONE底商1-7号窗口;顺义管理部: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南楼三层公积金专区窗口;昌平管理部:昌平府学路15号窗口(昌平东关图书馆对面);大兴管理部:大兴区黄村兴丰大街三段132号窗口;怀柔管理部:北京市怀柔区金台园2号一层(怀柔区不动产大厅北侧)窗口;平谷管理部:平谷区建设西街17号院3号楼窗口;密云管理部:密云区东源路31号窗口;延庆管理部:延庆区康安小区11号楼一层底商窗口 电话查询:(010)12329 “北京公积金”APP、“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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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市级受理,市级审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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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要求盖章的须盖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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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本人在柜台查询 | |||||||||
(一) | 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通过身份证识别仪验证真伪; 2、核对身份证信息与申请人是否相符; 3、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展开】 |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管理中心应予配合。”【展开】 | 【展开】 |
二、如经办人代为查询 | |||||||||
(一) | 单位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审核身份证需要通过身份证识别仪验证真伪; 2、核对身份证照片与经办人本人是否相符; 3、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展开】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六)款:“单位经办人查询缴存人个人信息时,须持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缴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展开】 | 【展开】 |
(二) | 被查询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核对身份证是否为本人; 2、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展开】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第(六)款:“单位经办人查询缴存人个人信息时,须持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缴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展开】 | 被查询人身份信息【展开】 |
三、如他人代为查询 | |||||||||
(一) | 受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通过身份证识别仪验证真伪; 2、核对身份证照片与受托人是否相符; 3、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展开】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项:如果缴存人长期不在北京地区、患病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他人持缴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缴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文书办理。【展开】 | 【展开】 |
(二) | 被查询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通过身份证识别仪验证真伪; 2、核对身份证信息与委托人是否相符; 3、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展开】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项:如果缴存人长期不在北京地区、患病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他人持缴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缴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文书办理。【展开】 | 【展开】 |
(三)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委托人及受托人基本信息明确 2.委托的事项包含本申请事项 3.未超过授权委托期间 4.委托人及受托人签字清晰【展开】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项:如果缴存人长期不在北京地区、患病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他人持缴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缴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文书办理。【展开】 | 【展开】 |
四、网上查询(包括北京住房公积金网、“北京公积金”APP、“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北京政务服务网、中国政务服务平台)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核对身份证信息与申请人是否相符; 2.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展开】 |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七条:“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应当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展开】 | 【展开】 |
五、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 |||||||||
(一) | 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核对身份证信息与申请人是否相符; 2.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展开】 | 《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七条:“管理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应当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应完整、真实、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要求盖章的须盖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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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后决定 |
审查标准 个人在北京地区正常缴存或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决定后即时办理并出具业务凭证 |
审查标准 身份证件有效。表格填写准确。【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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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
送达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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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 |
结果名称 | 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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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
结果样本 | 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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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展开】 |
【规范性文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二条 单位有权查询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管理中心应予配合。 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管理中心应予配合。 第四十四条 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保密。【展开】 |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提升便民服务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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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提升便民服务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房公积金发〔2021〕35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经办人员申请查询企业破产(强制清算)住房公积金信息时,无需再提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或清算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及破产管理人或清算组的授权委托书;拟上市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申请查询本企业上市住房公积金合法合规缴存信息时,无需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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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以通过以下十一种方式查询姓名、账号、缴存金额、提取金额等情况:(1)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2)“北京公积金”APP;(3)“北京通”APP;(4)“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5)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6)支付宝APP;(7)公积金卡发卡银行自助查询机(限在柜台已办理公积金卡的缴存人);(8)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9)北京市政务服务网;(10)国家政务服务平台;(11)政务服务自助查询机。 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以通过十种渠道查询贷款余额、还款状态等还款情况。 (1)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2)“北京公积金”APP;(3)“北京通”APP;(4)“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5)支付宝APP;(6)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7)通过贷款业务柜台查询;(8)政务服务自助查询机。(9)北京市政务服务网;(10)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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