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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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受理条件 | 一、管理人办理条件。该管理人须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管理人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4份申办材料: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复印件1份);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1份);3.管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4.具体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仅供核验)。(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2〕1号 建立破产信息“一网”“一窗”通查机制。允许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查询破产企业信息。允许管理人在“首都之窗”线上查询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下查询专窗,一站式查询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信息以及破产企业分支机构信息。) 二、清算组办理条件。该清算组须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清算组具体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4 份申办材料:1.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民事裁定书》(复印件1份);2.指定清算组《决定书》(复印件1份);3.清算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4.具体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仅供核验)。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发改规〔2022〕1号 建立破产信息“一网”“一窗”通查机制。允许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查询破产企业信息。允许管理人在“首都之窗”线上查询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下查询专窗,一站式查询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信息以及破产企业分支机构信息。)材料清晰完整、真实有效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一层B岛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40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一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岛【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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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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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 11209004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534D2112090043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534D211209004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一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岛 电话查询:(010)8915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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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税款缴纳情况、行政处罚情况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法定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 一 | 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管理人(清算组)企业信息资料查询申请表》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查询期间必须填写清楚详细,否则无法定位被查询的单位;2、“受理日期”可填写人民法院裁定的日期或办理查询当日;3、其他四份要件完整。【展开】 | 无【展开】 | 【展开】 |
| 二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正式文书【展开】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发改规〔2022〕1号)【展开】 | 【展开】 |
| 三 | 指定管理人(或清算组)决定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展开】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发改规〔2022〕1号)【展开】 | 【展开】 |
| 四 | 管理人(或清算组)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清晰准确,材料完整。按照一般授权委托书的标准,列明,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办理事项等内容。【展开】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发改规〔2022〕1号)【展开】 | 【展开】 |
| 五 | 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经办人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展开】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发改规〔2022〕1号)【展开】 | 【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清晰完整、真实有效 | ||||||||

无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市税务局 | 通过 |
审查标准 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市税务局 | 通过 |
审查标准 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市税务局 | 通过 |
审查标准 提交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市税务局 | 1、税务行政处罚公告信息 |
| 送达方式 | |||
|---|---|---|---|
窗口领取 | |||
无
| 税务行政处罚公告信息 | |
| 结果名称 | 税务行政处罚公告信息 |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 结果样本 | 税务行政处罚公告信息.png |
| 有效时间 | 一年 |
无
|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的通知 |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若干措施的通知 |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发改规〔2022〕1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建立破产信息“一网”“一窗”通查机制。允许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查询破产企业信息。允许管理人在“首都之窗”线上查询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下查询专窗,一站式查询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车辆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信息以及破产企业分支机构信息。【展开】 |
是否收费:否
| 1、材料不齐 |
|---|
| 请申请人补全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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