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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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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2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后,45日内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予以认定、公告。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认定的尸检机构于认定后15日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后,45日内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符合本办法所规定条件的,予以认定、公告。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认定的尸检机构于认定后15日内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病理科的医疗机构; (二)设有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学教研室或法医学教研室(系)的医学院校,或设有医学专业并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学教研室或法医学教研室(系)的高等普通学校。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1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073【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72300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000723003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00072300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1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病理科的医疗机构; (二)设有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学教研室或法医学教研室(系)的医学院校,或设有医学专业并具备独立病理解剖能力的病理学教研室或法医学教研室(系)的高等普通学校。(来源:关于印发<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XXXX/尸检机构认定”栏目,办理尸检机构的认定业务。流程如下: 1.网上提交认定申请。申请人在线填写尸检机构的基本信息电子材料后,在线提交认定申请。 2.认定申请查询和材料补正。申请人在“尸检机构的认定”栏目输入联系人信息后,可在线进行认定申请业务进度查询、接收补正通知和进行电子材料补正。 3.领取认定通知。申请人在认定业务查询栏目中接收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认定后,到市卫生健康委领取认定通知原件。 |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XXXX/尸检机构认定”栏目,办理尸检机构的认定业务。流程如下: 1.网上提交认定申请。申请人在线填写尸检机构的基本信息电子材料后,在线提交认定申请。 2.认定申请查询和材料补正。申请人在“尸检机构的认定”栏目输入联系人信息后,可在线进行认定申请业务进度查询、接收补正通知和进行电子材料补正。 3.领取认定通知。申请人在认定业务查询栏目中接收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认定后,到市卫生健康委领取认定通知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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