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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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根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属于以下情况的: 一、为申请“资格证书”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者资料,以及违反规定出具审核证明的,由发证部门取消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并收回其“资格证书”。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发证部门收回其“资格证书”。材料的基本要求: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填写完整清晰、加盖区残联公章。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受理在各区,审批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306【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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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2073037000 | 事项编码 | 13110000000026403B211207303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110000000026403B211207303700006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 委托部门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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