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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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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备案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京残发〔2024〕13号)第十四条规定:备案康复机构运营管理要求 (一)备案康复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等,在“信用中国(北京)”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严格履行服务协议内容,规范管理、接受监督。(二)备案康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消防、事情、卫生、财务、档案管理、无障碍环境等管理规定,落实安全岗位职责,指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三)备案康复机构应当合理确定服务降服的收费标准,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及时进行内容更新,依法接受有关部门对财务收支状况、收费项目等的监督。(四)备案康复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衣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配备的医疗、康复、消防、心理治疗、社会工作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持证上岗。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受理在各区,市级审批;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受理在各区,市级审批;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010)63862844【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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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2073039002 | 事项编码 | 13110000000026403B2112073039002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110000000026403B2112073039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专家评审 |
| 行使内容 |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备案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京残发〔2024〕13号)规定,“第七条 区残联可采取组建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依据《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工作标准》(京残发【2021】16号)对机构进行服务能力评估。 第八条 区残联对评估通过的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举报或者收到举报但经核查不影响协议管理的,经区残联理事会审议后通过。审议通过后区残联于15日工作日内向机构反馈评审结果,与机构签订《备案服务协议》,在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报市残联,机构成为备案康复机构,获得为该区户籍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资格。 第九条 机构服务能力评估不合格的,区残联应当反馈评估结果和改进意见。机构可重新履行申请程序,并提交改进情况说明,区残联审核统一后安排复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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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由区残联授权后,在残疾人“康复服务系统”提交备案资料,备案资料提交内容见北京市残疾人备案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京残发〔2024〕13号)附件《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机构备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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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由区残联授权后,在残疾人“康复服务系统”提交备案资料,备案资料提交内容见北京市残疾人备案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京残发〔2024〕13号)附件《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机构备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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