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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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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申办技工学校须符合北京市技工教育发展规划,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中《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申办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须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北京市技工院校评审细则(试行)》进行自评,符合设置标准(950分以上)的,经院校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正式申请和相关文件及材料。按照要求准备学校主管部门举办技工学校的请示、可行性论证报告、开设专业情况、调整或升级(设立)技工学校所需的支撑材料、北京市初设技工学校评审细则(填报表)、北京市初设技工学校申报表等六项材料,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线上通过首都之窗指定窗口提交电子版材料,线下可提交纸质材料至通州区清风路33号325房间。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3〕270号)第二条第一、二、三款)2.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合法。 |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33【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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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114102001 | 事项编码 | 1111000068835060602000114102001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68835060602000114102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殊程序 | |
| 行使内容 | 对普通技工学校设立事项进行审核批准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需要专家现场审核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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