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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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通过短信或通过执业药师注册审批系统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单》。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552725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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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0146046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71742211014604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71742211014604600004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材料应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彩色),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辨,格式为jpg或png,大小为100K以下,要求签字的须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须加盖公章。 2. 执业药师注册系统中基本信息注册人照片应上传近期标准2寸证件照片,蓝色底或红色底,尺寸为150X207像素,大小为20K以下,格式为jpg。 3. 如某项材料有多张照片或扫描件,可在“其他附件”中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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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材料应为原件照片或原件扫描件(彩色),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可辨,格式为jpg或png,大小为100K以下,要求签字的须签字,要求加盖公章的须加盖公章。 2. 执业药师注册系统中基本信息注册人照片应上传近期标准2寸证件照片,蓝色底或红色底,尺寸为150X207像素,大小为20K以下,格式为jpg。 3. 如某项材料有多张照片或扫描件,可在“其他附件”中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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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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