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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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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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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1.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 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当及时处理。处理方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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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审批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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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受理条件 1.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 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当及时处理。处理方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时间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15041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http://banshi.beijing.gov.cn【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07109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693225666K200010710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693225666K2000107109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banshi.beijing.gov.cn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9150414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根据申请情况,开展监控化学品企业现场核查工作
行使内容 依法依规开展监控化学品领域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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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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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变质或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置方案审批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容缺后补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纸质材料一份 2.申请表内容为必填项,检查填写是否完整。 3.申请企业必须加盖公章,检查所盖公章企业名称是否与申请表中申请企业名称一致。 4.企业法人签字。【展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修订监控化学品行政许可表格样式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21〕44号)。》【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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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正式受理申请。

    审查标准

    北京市内企业和事业单位;申办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签章有效,且证照在有效期内;根据法定条件进行审查,依法组织现场审核(时限另计)。【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个工作日首席代表作出决定。

    审查标准

    暂由各地区自行规定^【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关于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的批复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关于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的批复
结果名称关于变质或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的批复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监控化学品处置方案审批申请表(样表).docx
有效时间三年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1995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对变质或者过期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应当及时处理。处理方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化学工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展开】

是否收费:

1、什么是监控化学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2号《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具体可参照https://www.miit.gov.cn/jgsj/aqs/zcfgbz/art/2020/art_51274d57d14943b29d3dc9171a7644f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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