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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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2年修订版)2009年10月13日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32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52号)第二次修订。第三章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 办理时间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转8207:(010)5310203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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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07017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98F3111007017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98F3111007017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街乡初审、区级终审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网上办理步骤: 一、登录北京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http://bj.baibaodun.cn:8801/ars-web/login.jsp 通过自然人账号进行注册; 二、找到“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入口,按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提交 ;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上传);自行招用保安服务撤销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撤销备案申请。 三、系统将于公安机关审验通过后向备案人发送手机短信,备案人可以进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四、自行招用保安员开展保安服务撤销的,登录系统填写注销备案信息并上传材料;系统将于公安机关审验通过后发送短信告知注销备案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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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网上办理步骤: 一、登录北京保安服务监管信息系统http://bj.baibaodun.cn:8801/ars-web/login.jsp 通过自然人账号进行注册; 二、找到“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入口,按提示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提交 ;提交: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保安服务分管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上传);自行招用保安服务撤销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撤销备案申请。 三、系统将于公安机关审验通过后向备案人发送手机短信,备案人可以进入系统查询办理结果; 四、自行招用保安员开展保安服务撤销的,登录系统填写注销备案信息并上传材料;系统将于公安机关审验通过后发送短信告知注销备案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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