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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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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根据国家及本市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按照行业特点和单位发展规划,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单位的职责、公益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拟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岗位等级设置。以岗位满负荷工作量为基础划分岗位的职责范围,确定不同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和不同岗位之间及其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编制岗位设置方案。(来源《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5号))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 ||
办理时间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长青园办公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长青园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路1号院4层421室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709192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长青园路1号院4层421室【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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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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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14203001 | 事项编码 | 11110101067308122H3002014203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1067308122H3002014203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专业分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7091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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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87091928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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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根据国家及本市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按照行业特点和单位发展规划,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单位的职责、公益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拟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岗位等级设置。以岗位满负荷工作量为基础划分岗位的职责范围,确定不同岗位的名称、类别、等级和不同岗位之间及其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编制岗位设置方案。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35号) (二十四)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变更报市人事局核准。 市属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变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区、县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变更报区、县人事局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区、县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其变更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区、县人事局核准,并报市人事局备案。【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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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单位 | 上报 |
审查标准 完整的岗位设置情况,提交《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内容真实完整,符合受理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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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不涉及 | 接收数据 |
审查标准 完整的岗位设置情况,提交《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内容真实完整,符合受理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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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个工作日 | 部门负责人 | 批复岗位设置 |
审查标准 根据国家及本市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标准,按照行业特点和单位发展规划,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单位的职责、公益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按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拟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岗位等级设置。【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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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0个工作日 | 部门负责人 | 1、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变化备案表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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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变化备案表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变化备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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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岗位聘用结果变化变化备案表.jpg |
有效时间 | 一年 |
无
【部门规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 |
制定机关 | 人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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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人部发[2006]7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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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应补齐相关材料 |
2、事业单位三类岗位设置数量不符合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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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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