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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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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第十四条:动物诊疗机构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动物诊疗机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手续,申请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1.材料为纸质的,需采用A4纸打印; 2.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核查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前后保持一致(原社会信用代码在双公示系统或双公示上报表可查);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 | ||
办理时间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600707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二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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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0106600707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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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20341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02358993633P3000120341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2358993633P3000120341002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6007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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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现场提交材料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材料齐全,如为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 2.信息填写完整真实、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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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动物诊疗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材料为纸质的,需采用A4纸打印; 2.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真实、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前后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展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展开】 | 【展开】 |
二、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 | |||||||||
(一) | 北京市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文本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告知承诺书文本供申请人阅读,只需提交申请人承诺书一页; 2.申请人承诺书需有负责人签章。【展开】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材料齐全,如为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 2.信息填写完整真实、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受理通知单;2.不予受理通知单 |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2.信息填写完整真实、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承办人员 | 行政许可审查决定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5号)第十四条:动物诊疗机构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动物诊疗机构变更从业地点、诊疗活动范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动物诊疗许可手续,申请换发动物诊疗许可证。1.材料为纸质的,需采用A4纸打印; 2.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真实、核查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前后保持一致(原社会信用代码在双公示系统或双公示上报表可查); 3.申请表有申请企业公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4个工作日 | 承办人员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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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诊疗许可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动物诊疗许可证(正本).jpg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展开】 |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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