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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河三区第三社区
职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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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河三区第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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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里河三区第三社区
西城区月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4: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7:00;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3楼105室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章 第三十五条)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职业指导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服务;职业指导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咨询;(二)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三)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为其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四)开展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五)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退出现役的军人等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六)对大中专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七)对准备从事个体劳动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八)为用人单位提供选择招聘方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方面的招聘用人指导;(九)为职业培训机构确立培训方向和专业设置等提供咨询参考。(来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章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求职指导与用人指导方面的需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相应职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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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职业指导

三里河三区第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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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三里河三区第三社区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章 第三十五条)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职业指导工作,配备专(兼)职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服务;职业指导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咨询;(二)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掌握求职方法,确定择业方向,增强择业能力;(三)向劳动者提出培训建议,为其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四)开展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素质和特点的测试,并对其职业能力进行评价;(五)对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及退出现役的军人等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六)对大中专学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七)对准备从事个体劳动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八)为用人单位提供选择招聘方法、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等方面的招聘用人指导;(九)为职业培训机构确立培训方向和专业设置等提供咨询参考。(来源:《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四章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求职指导与用人指导方面的需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办理相应职业指导内容。
办理时间 西城区月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4: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7: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3楼105室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802636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1层综合服务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2014102002 事项编码 111101020000381567500201410200211110102000038156716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20000381567500201410200211110102000038156716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三里河三区第三社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院1层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查询:(010)68026360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需对材料内容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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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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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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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容缺后补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该材料无相应法律支撑,需服务对象提供身份证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信息采集

    审查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携带有效证件办理。【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指导台账

    审查标准

    工作人员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求对其进行指导。【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职业指导

职业指导
结果名称职业指导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职业指导结果样本.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发布号令(文号)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展开】
【部门规章】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展开】
【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展开】

是否收费:

1、是否需要本人到现场办理
需要本人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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