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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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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该时限指退休人员户籍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平台窗口(原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时限,不包含自采暖补贴发放。文件中规定:符合申请享受自采暖补贴条件退休人员于每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或次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社保所根据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批结果,在区县财政自采暖专项补贴资金到位后,及时通知退休人员领取自采暖补贴。自采暖补贴应与每年冬季采暖季(11月15日)前足额发放此项补贴、并建立严格发放手续。对于10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接收、于3月份以前在社保所领取基本养老金,并符合规定条件但尚未领取自采暖补贴的退休人员,可申请享受自采暖补贴。须于3月10日至20日持规定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手续。于4月30日前按规定标准发放此项补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该时限指退休人员户籍地街道(乡镇)政务服务平台窗口(原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时限,不包含自采暖补贴发放。文件中规定:符合申请享受自采暖补贴条件退休人员于每年9月20日至9月30日或次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社保所根据区县劳动保障局审批结果,在区县财政自采暖专项补贴资金到位后,及时通知退休人员领取自采暖补贴。自采暖补贴应与每年冬季采暖季(11月15日)前足额发放此项补贴、并建立严格发放手续。对于10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接收、于3月份以前在社保所领取基本养老金,并符合规定条件但尚未领取自采暖补贴的退休人员,可申请享受自采暖补贴。须于3月10日至20日持规定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手续。于4月30日前按规定标准发放此项补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先农坛社区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特殊群体是指民政部门管理的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须持有效求职证),和按规定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并经批准实行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其中包括: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企业退休人员,支援乡镇企业的科技人员,公益性组织安置的人员,城镇临时工以及原由街道、乡镇管理或个人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才服务机构存档并办理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的退休人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破产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困难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老干部部门管理的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的配偶。来源:《关于发布<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政管字〔2006〕22号) 2.符合《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京政管字[2006]22号)规定的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来源:《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申领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的实施意见>和<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申领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劳社办发〔2006〕60号) 3.组织社区工作者加入基层工会组织,为休息日工作的人员合理安排补休,每年享受免费体检待遇,退休后符合条件的人员享有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来源:《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4.材料齐全,内容完整 | ||
| 办理时间 | 西城区天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30 - 13: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7: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号院5号楼前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3366043【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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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11224001 | 事项编码 | 11110102000048258T511101122400111110102000048258T07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2000048258T51110112240010211110102000048258T07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先农坛社区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镇(街)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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