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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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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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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里二区二号楼移交安置科
1.申请人条件应符合申请事项相关的政策要求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令第608号)) 第三十二条: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共同承担,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列入政府收支分类“退役士兵安置”科目。其中,参加市指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及其它经区(县)民政部门同意自主选择指定院校以外院校发生的教育培训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教育培训经费包括所需的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 第三十三条:参加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自主选择指定院校以外的中、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杂费交费发票到区(县)民政部门报销,最高报销2年费用,每年不超过5000元。 (《北京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暂行办法》(京民安发〔2012〕29号 )) 2.申请应携带原件,提交的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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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补助的给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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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2

    到现场次数

  • 8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申请人条件应符合申请事项相关的政策要求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令第608号)) 第三十二条: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共同承担,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列入政府收支分类“退役士兵安置”科目。其中,参加市指定的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及其它经区(县)民政部门同意自主选择指定院校以外院校发生的教育培训经费,由区(县)财政负担。教育培训经费包括所需的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等。 第三十三条:参加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同意、自主选择指定院校以外的中、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杂费交费发票到区(县)民政部门报销,最高报销2年费用,每年不超过5000元。 (《北京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暂行办法》(京民安发〔2012〕29号 )) 2.申请应携带原件,提交的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办理时间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里二区二号楼移交安置科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4918950【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0522028000 事项编码 11110105MB16184787311052202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5MB161847873110522028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受理环节中退役士兵身份档案信息涉军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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