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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到外地主持宗教活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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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民宗办
110105000000
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7-15窗口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2、到外地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各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由所在区宗教事务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在市有关宗教团体工作的,由市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审批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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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到外地主持宗教活动备案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2、到外地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各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由所在区宗教事务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在市有关宗教团体工作的,由市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审批处办理。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7-15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509481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7-15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朝我说”窗口【展开】

基本编码 110106022000 事项编码 11110105K0011701XK311010602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5K0011701XK311010602200002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7-15窗口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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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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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到外地主持宗教活动备案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核对申请表各项内容是否一致; 2.确认申请表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3.核对申请表是否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核对申请表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是否加盖公章。【展开】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2、到外地的宗教教职人员在各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的,由所在区宗教事务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在市有关宗教团体工作的,由市宗教事务部门行政审批处办理。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经核实(事实审)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到外地主持宗教活动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到外地主持宗教活动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名称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到外地主持宗教活动备案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2002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7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修正案》修正 2020年7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十八条 本市宗教团体邀请非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到本市主持宗教活动,应当事前报市或者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本市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邀请非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到本市主持宗教活动,应当事前经本宗教的宗教团体同意,报市或者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非本市宗教教职人员到本市宗教活动场所临时居住,应当遵守该宗教活动场所的各项制度,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暂住登记。
【展开】
【部门规章】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
依据名称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二条 寺庙教职人员异地从事教务活动,须经本寺庙管理组织和所在地佛教协会同意,并征得目的地佛教协会和寺庙管理组织同意后,由本人所在地佛教协会和目的地佛教协会分别报当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其中,跨县(市、区、旗)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设区的市(地、州、盟)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由本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教务活动的,分别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展开】

是否收费:

1、是否提供午间延时服务?
是,12:00-13:30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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