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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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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08:0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8:00,每周六,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除中午延时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5851008【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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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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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05104015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91993000105104015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91993000105104015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585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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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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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行政许可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签字盖章、符合法定要求 2,内容填写真实,有效【展开】 | 【展开】 | 【展开】 |
二 | 民办学校申请变更审批、核准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日期是否为近3个工作日。 2、申请材料是否盖章 3、申报材料份数、原件是否符合要求。【展开】 | 【展开】 | 一式两份【展开】 |
三 | 董事会决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申请日期是否为近3个工作日。 2、申请材料是否盖章 3、申报材料份数、原件是否符合要求。【展开】 | 【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真实合法有效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收件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材料符合予以审查通过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者为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园长、教师以及保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其他工作人员; 4.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5.符合国家规定的规模和班额标准; 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园舍、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安全设施设备及户外场地; 7.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0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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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办学许可证.doc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展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二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第十七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五十五条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展开】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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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发 〔2010〕 41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各类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咨询电话无法接通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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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拨打(010)85851008进行人工转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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