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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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师,向医师执业证书的发证机关申请;2.申请表应为部队提供的制式申请表3份;3.申请表内原注册医疗机构与拟注册部队医疗机构应在相应位置盖章并签署意见;4.申请表内应贴好申请人照片;5.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08:00-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8:00,每周六,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除中午延时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北厅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468767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北厅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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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朝我说”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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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0121019010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943R311012101901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943R311012101901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4687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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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64685163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市区两级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签署法律文书,领取许可证书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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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方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1份。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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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方医师变更到部队 | |||||||||
(一) |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3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表内原注册医疗机构与拟注册医疗机构位置必须盖章并签署意见 2.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3.申请表内医师基本信息不应有空项【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不涉及 | 医师本人执业证书【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还需 | |||||||||
(一)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 委托人及受委托人信息:确认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无误;核实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无误。 2. 授权事项:确认授权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 委托期限:确认办理时间在授权期限内。 4. 权限范围:须详细列出受委托人的具体权限。5. 法律效力:确认委托书有委托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并签署日期。【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展开】 | 【展开】 |
(二) | 委托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复印件质量:确认复印件清晰,无模糊或重影;检查复印件是否完整,无缺失部分。2.基本信息核对:确认复印件上的姓名与其他证件或记录一致。3. 有效期限:确认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避免使用过期证件。4.确认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盖章。4.特殊情况:如为临时身份证,确认其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对于外籍人士,确认其身份证是否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展开】 | 【展开】 |
(三) | 受委托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复印件质量:确认复印件清晰,无模糊或重影;检查复印件是否完整,无缺失部分。2.基本信息核对:确认复印件上的信息与原件及其他证件、记录一致。3. 有效期限:确认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避免使用过期证件。4.确认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盖章。4.特殊情况:如为临时身份证,确认其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对于外籍人士,确认其身份证是否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方如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应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1份。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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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要求,发接收凭证,不符合要求,不接收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师,向医师执业证书的发证机关申请;2.申请表应为部队提供的制式申请表3份;3.申请表内原注册医疗机构与拟注册部队医疗机构应在相应位置盖章并签署意见;4.申请表内应贴好申请人照片;5.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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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要求,发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不受理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师,向医师执业证书的发证机关申请;2.申请表应为部队提供的制式申请表3份;3.申请表内原注册医疗机构与拟注册部队医疗机构应在相应位置盖章并签署意见;4.申请表内应贴好申请人照片;5.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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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9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负责人员 | 符合要求,办理,不符合要求,不通过。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1.在北京市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注册执业的医师,向医师执业证书的发证机关申请;2.申请表应为部队提供的制式申请表3份;3.申请表内原注册医疗机构与拟注册部队医疗机构应在相应位置盖章并签署意见;4.申请表内应贴好申请人照片;5.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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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地方医师变更到部队申请表 | 1、地方医师变更到部队申请表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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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地方医师变更到部队申请表 | |
结果名称 | 地方医师变更到部队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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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地方医师变更到部队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两年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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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八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到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展开】 |
【部门规章】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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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展开】 |
【规范性文件】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换发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卫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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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换发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卫医疗〔2010〕16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3.军队医师离休、退休后仍由军队管理,拟到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的,应当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经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经审批同意后,总后勤部卫生部定期集中将医师变更执业注册信息提交“全国执业医师联网注册管理系统”。个人持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批准变更的《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到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4.取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师资格证书》的军队文职人员、特招或直接入伍人员以及聘用地方其他人员,拟到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的,应当填写《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由拟执业机构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逐级上报至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总后勤部卫生部定期从“全国执业医师联网注册管理系统”中提取有关信息到“军队医师联网管理系统”,所在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提供午间延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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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2:00-13:30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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