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07
11110105000052900C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对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存在争议时的认定
11110105000052900C3110713012000
0
26ad6feb-d1e3-4e0a-b1ea-92bea2dc8612
8e6cdc28-8416-437b-a785-6424b05929b3
2^3
07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110105000000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1.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农用地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建设用地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条) 2.材料要求: 对经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依法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实施修复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者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中提出的涉及土壤污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认定申请。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因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民事纠纷引发的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活动,不予受理。3.申请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已经依法评审通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报告等信息;涉及土壤污染及责任人认定的相关信息和线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盖章)各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02","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土壤污染\"]","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8e6cdc28-8416-437b-a785-6424b05929b3","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CONSTRUCTION_EXPANSION":"0","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0","DATA_FLAG":"","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POWER_NAME":"对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存在争议时的认定","ITEM_ATTRIBUTE":"04^05^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单窗通办综合受理系统","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H1300700","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0","POWER_ATTRIBUTE":"1","ONLY_ID":"887338ff-8c7d-4b0c-a7f6-e335c22d7d9b","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1125"}
[]
2
1^2^3^4^5^6^9
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18841901046;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18841901046&userType=legal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存在争议时的认定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0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农用地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建设用地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条) 2.材料要求: 对经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依法需要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或者实施修复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者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中提出的涉及土壤污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土壤污染责任人的认定申请。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之间,因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民事纠纷引发的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活动,不予受理。3.申请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已经依法评审通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评报告等信息;涉及土壤污染及责任人认定的相关信息和线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盖章)各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予以受理。
办理时间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5046381【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0713012000 事项编码 11110105000052900C3110713012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5000052900C3110713012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暂行办法》“土壤污染责任认定由建设用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跨设区的市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申请表材料齐全完整。纸质版(盖章)A4打印,电子版为pdf。2.需包括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3.报告内容完整。纸质版(盖章)A4打印,电子版为pdf。4.需包括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依法组织评审的意见。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申请表材料齐全完整。纸质版(盖章)A4打印,电子版为pdf。2.需包括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3.报告内容完整。纸质版(盖章)A4打印,电子版为pdf。4.需包括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依法组织评审的意见。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