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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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视同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2019年1月1日前已经完成备案的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当在2019年3月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创投企业选择一种核算方式满3年需要调整的,应当在满3年的次年1月31日前,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第六条) 2.资料齐全,填写内容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第一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望京东园4区绿地中心5号楼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第三税务所:(维修改造中);北京市朝阳区第四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B座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66;(010)8161236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望京东园4区绿地中心5号楼第一税务所咨询台;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3号第三税务所咨询台(维修改造中);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B座第四税务所咨询台;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https://12366.chinatax.gov.cn/wap/pages/index.html【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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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2030018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53778T3002030018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53778T3002030018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未实现全程网上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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