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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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实行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被判刑劳教的,工伤职工工伤关系转移的、因民政数据、医疗数据中断发放待遇的、死亡的,供养亲属发生死亡、服兵役、再婚后丧失享受待遇资格的,均办理此事项。(来源:《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材料齐全,若提交材料需手写,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 办理时间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二层工伤(职伤)一件事业务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391850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一层咨询台【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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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2014007029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732A3002014007029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732A3002014007029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国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非网办业务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⑴相关表格如需手工填写,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⑵公章应端正盖在单位名称处,签名字体工整,不能歪斜、模糊。 本事项无需申请,已经通过数据共享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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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⑴相关表格如需手工填写,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⑵公章应端正盖在单位名称处,签名字体工整,不能歪斜、模糊。 本事项无需申请,已经通过数据共享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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