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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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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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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二层工伤(职伤)一件事业务受理窗口
1.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实行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被判刑劳教的,工伤职工工伤关系转移的、因民政数据、医疗数据中断发放待遇的、死亡的,供养亲属发生死亡、服兵役、再婚后丧失享受待遇资格的,均办理此事项。(来源:《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材料齐全,若提交材料需手写,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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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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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无(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实行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被判刑劳教的,工伤职工工伤关系转移的、因民政数据、医疗数据中断发放待遇的、死亡的,供养亲属发生死亡、服兵役、再婚后丧失享受待遇资格的,均办理此事项。(来源:《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材料齐全,若提交材料需手写,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时间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二层工伤(职伤)一件事业务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391850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一层咨询台【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2014007029 事项编码 11110105000052732A3002014007029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5000052732A3002014007029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国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非网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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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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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⑴相关表格如需手工填写,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⑵公章应端正盖在单位名称处,签名字体工整,不能歪斜、模糊。 本事项无需申请,已经通过数据共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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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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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⑴相关表格如需手工填写,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⑵公章应端正盖在单位名称处,签名字体工整,不能歪斜、模糊。 本事项无需申请,已经通过数据共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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