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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纳税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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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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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综合窗口,受理在各街乡税源管理所,各街乡办理该项的地址见微信公众号“北京朝阳税务”-办税点我-微信办税厅-办税指南-办税地址信息-朝阳区税务所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三)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四)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五)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六)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七)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八)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第一条);二、提交资料齐全,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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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纳税信用修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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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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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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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一)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三)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四)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 (五)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六)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七)因其他失信行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八)因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本年度纳税信用保留为D级的纳税人,已纠正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履行税收法律责任或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7号)第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第一条);二、提交资料齐全,填写完整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综合窗口,受理在各街乡税源管理所,各街乡办理该项的地址见微信公众号“北京朝阳税务”-办税点我-微信办税厅-办税指南-办税地址信息-朝阳区税务所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66;(010)8161236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纳税人前往自身主管税务所办理:北京市高碑店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路9号管庄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大屯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红军营南路甲3号大屯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甲6号临一号麦子店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双井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东路40号双井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第二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第五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建外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9号光华路SOHO二期E座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朝外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东里甲3号朝外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东湖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金盏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望京东园4区绿地中心5号楼金盏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常营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税务所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税务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B座十八里店税务所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730016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53778T3000730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53778T3000730016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国家级垂管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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