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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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救助对象的求助内容符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日,0:00-24:00(节假日无休)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楼梓庄东高路临时31号救助管理站一层接待大厅综合窗口;北京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439499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楼梓庄东高路临时31号救助管理站一层接待大厅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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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000511005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7405300051100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00005274053000511005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朝阳区救助管理站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全国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公安部门护送的打拐解救的、外籍被羁押人员子女、轻微违法犯罪儿童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提供救助,其它救助对象由各区救助管理站提供救助。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一、市接济救助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结合救助工作实际,已确认涉及事项暂不进驻服务大厅; 二、流浪乞讨人员是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救助内容多为食宿、医疗、返乡购票等,需到站内接受后续救助; 三、救助流程中未涉及需网上提交的表格及证明,求助人员因其身份弱势特殊性,亦多为无法进行通讯、上网、身份不明,无法甄别人员,需要在站受助期间为其进行身份核实工作,无法在大厅即时办理该项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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