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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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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5日为线上提交材料符合条件,至收到短信通知办理注销手续的时间。该时间不包括事业单位提交材料不合格更改、补正、咨询时间,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时间中断的时间。5日中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第一天开始起算剩余时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5日为线上提交材料符合条件,至收到短信通知办理注销手续的时间。该时间不包括事业单位提交材料不合格更改、补正、咨询时间,或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时间中断的时间。5日中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第一天开始起算剩余时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为便于事业单位办理注销业务,请先登录“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平台”进行线上填报,线上审核通过后,事业单位办理人员将收到线下复核短信,按照短信提示内容,持相关材料进行线下材料复核。1.有举办单位或编制管理部门的撤销、解散、分立等相关文件;2.清算已经完成,清算报告经清算组成员签字,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证明;3.发布注销公告(符合条件的可以上传权利义务承接证明)需期满后申请方可受理;4.其他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 | ||
办理时间 |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30 - 17:30;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南楼331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509985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政府南楼331【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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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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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79101003 | 事项编码 | 11110105K00116666C3000179101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K00116666C300017910100303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地点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www.gjsy.gov.cn/ 电话查询:(010)65099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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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事业单位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线上、线下提交的全部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申请书首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处需证书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3.办事单位需对其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交虚假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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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填写规范,相关要素符合规定。【展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单位名称:按照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封面上的单位名称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日期。5、注销理由:详细填写申请注销登记的原因和文件依据。6、清算组织负责人意见:清算组织负责人应确认提交的清算报告的真实性,签署“清算工作结束,清算报告属实”的意见,并签名、注明日期。7、举办单位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按权限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同意申请注销登记”的意见,并签名、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8、审批机关意见: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撤销的,填写决定撤销该单位文件的标题和文号;审批机关和举办单位为同一单位的,此栏不填。9、送件人、送件日期、联系人:按实际情况填写,不要漏填。10、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用于短信办结提示)。【展开】 |
二 | 事业单位撤销或者解散的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文件真实,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文件复印件,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发文机关或举办单位公章。【展开】 |
三 | 有关机关确认的事业单位法人清算报告 | 其他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文件真实,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展开】 |
四 |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其他;纸质 | 样例下载 | 文件真实,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提交公告报纸原件。【展开】 |
五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证书齐全真实。【展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提交正、副本原件【展开】 |
六 | 事业单位法人印章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 | 样例下载 | 申请注销的事业单位法人公章、财务章、人事章等【展开】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线上、线下提交的全部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申请书首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处需证书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签字;3.办事单位需对其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交虚假材料。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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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5个工作日 | 受理人员 | 受理 |
审查标准 1.有举办单位或编制管理部门的撤销、解散、分立等相关文件;2.清算已经完成,清算报告经清算组成员签字,举办单位出具确认证明;3.发布注销公告(符合条件的可以上传权利义务承接证明)需期满后申请方可受理;4.其他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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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个工作日 | 审批人员 | 同意注销 |
审查标准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二)因合并、分立解散;(三)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自行决定解散;(四)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撤销;(五)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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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注销事业单位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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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注销事业单位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注销事业单位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决定书) |
结果样本 | 注销事业单位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411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或者备案。【展开】 |
【部门规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
制定机关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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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央编办发[2014] 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条例和本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或者备案(以下统称登记)。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应当核准登记。【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我单位想办理注销,请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如何操作呢? |
---|
请拨打65099857咨询如何办理及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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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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