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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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单使用正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对可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 ||
办理时间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4685163【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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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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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5133005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7950327643000115133005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7950327643000115133005A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banshi.beijing.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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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一)涉密项目。 机密级及以上项目,秘密级公共建筑的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 (二)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中公建类项目的规划许可原则上由市级机关办理,对其中前期研究决策成果成熟完善的项目,市级机关可授权属地分局办理;住宅类项目由属地分局办理。对授权分局办理的项目,市级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及重点督办。 (三)跨区域项目。 跨省域和跨区域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项目中不跨区域的单体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可由市级机关授权属地分局办理。 (四)除前款所述之外的其他各类规划许可手续在属地分局办理。 (五)通州区范围及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权限分工按照我委相关规定执行。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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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2024年3月1日起,除涉密项目外,线下窗口均不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2.以上申请材料线下窗口统一收取存储电子材料的光盘,光盘读取后退还。 3.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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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一)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申请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不含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表FJ-2)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申请表单使用正确,申请表内容填写准确齐全,涉及事项前勾选“√”;申请表中涉及事项的相关内容必填,不涉及事项内容无需填写。 1.申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应规正清晰;填写申报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委托代理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应与《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 3.审批文件需政务中心或行政机关送达的,填写送达信息; 4.前期工作成果文件按照项目情况,勾选取得批准文件的名称并填写文号; 5.根据项目情况,勾选申请办理事项。 6.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7.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二) | 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授权委托书内容填写准确齐全。 1.授权单位、受托人基本信息、受托范围的工程名称、建设位置等与申请表对应内容一致;授权办理事项与申请表办理事项一致;授权期限应在许可决定期限内,即办理事项的工作时限内。 2.授权单位加盖的申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应规正清晰,授权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与申请表的填写一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处的授权日期应填写。 3.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委托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2.身份证复印件应规整、清晰。 3.涉密项目申请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现场核验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1份,附在《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其他项目提交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选择服务窗口申请的,将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申请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现场核验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1份,附在《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其他项目提交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选择服务窗口申请的,将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展开】 | |
(三) | 设计图纸1套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纸质图纸按出图要求装订成册,电子图纸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有关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3.图纸首页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图纸目录页和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建筑平立剖面图纸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基础设计图纸(基础平面图和基础剖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设计图纸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等各1份,图纸要求参见《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文件办理指南——房屋建筑工程》(市规自发〔2022〕373号)。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套;其他项目提交PDF格式文件【展开】 |
另附相同总平面图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2份 | 其他;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纸质图纸按出图要求装订成册,电子图纸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有关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3.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2份,其他项目提交BDB+PDF格式【展开】 | |
(四)、特定项目相关材料: | |||||||||
1、初次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居住项目 | |||||||||
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时序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初次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居住项目,提交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时序方案。其他情况不需提交。 2.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时序方案应明确住宅与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分期建设时序。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2、国家部门立项的项目 | |||||||||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涉及国家部门立项的项目,提交立项主管部门出具的立项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设规模等内容。其中项目名称、用地面积、建设规模与申报表填写的有关内容一致。其他情况不需提交。 2.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3、未获得“多规合一”平台意见的项目,涉及人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在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 | |||||||||
民防主管部门的人防工程审查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在申请表前期工作成果勾选“未获得‘多规合一’平台意见的项目”。 2.本次申报项目涉及人防工程,提交民防主管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审查意见,其他情况不需提交。人防主体工程、人防室外口及通道面积、人防地面管理用房等各项人防工程指标应与设计图纸有关指标一致。 3.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园林审查意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在申请表前期工作成果勾选“未获得‘多规合一’平台意见的项目”。 2.本次申报项目涉及园林绿化工程,提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交的园林审查意见。其他情况不需提交。 3.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或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批复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在申请表前期工作成果勾选“未获得‘多规合一’平台意见的项目。 2.本次申报项目位于文物建设控制地带内,提交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批复。 3.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4、《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申请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不含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表FJ-2)“不动产信息”中,选择空白“□”的 | |||||||||
自行填写的土地权属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在《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申请表》的“不动产信息”中,选择空白“□”的项目需提交。 2.政府相关部门出具。 3.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密项目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5、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的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表FJ-2)勾选“告知承诺”。 2.承诺书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委托代理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应与《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应规正清晰,单位名称及公章与《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有关信息一致。 3.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五)、涉密项目 | |||||||||
1 | 定密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按照工程项目保密管理的工作要求,经定密主管部门确定为秘密以上的工程项目申报,由专人专机办理。 2.符合国家秘密标志形式,明确显示密级、保密标识(★)、保密期限或解密条件。 3.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展开】 |
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社会投资仓库和厂房规划许可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 |||||||||
(一)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申请表——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社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立项和工程规划许可合并办理(不含社会投投资低风险工程)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申请表单使用正确,申请表内容填写准确齐全,涉及事项前勾选“√”;申请表中涉及事项的相关内容必填,不涉及事项内容无需填写。 1.申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应规正清晰;填写申报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委托代理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应与《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 3.审批文件需政务中心或行政机关送达的,填写送达信息; 4.前期工作成果文件按照项目情况,勾选取得批准文件的名称并填写文号; 5.根据项目情况,勾选申请办理事项。 6.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7.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二) | 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授权单位、受托人基本信息、受托范围的工程名称、建设位置等与申请表对应内容一致;授权办理事项与申请表办理事项一致;授权期限应在许可决定期限内,即办理事项的工作时限内。 2.授权单位加盖的申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应规正清晰,授权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与申请表的填写一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处的授权日期应填写。 3.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委托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2.身份证复印件应规整、清晰。 3.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选择服务窗口申请的,将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提交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选择服务窗口申请的,将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展开】 | |
(三) | 关于工程建设的申请公函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申请公函需符合公文基本要素(红头文件,标题、发文号等)和要求,报送单位准确。 1.申请文件包括项目取得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研究意见情况(文件名称及文号等);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登记证书或权属文件的名称、证(文)号等;申请建设内容(建筑使用性质)、建筑面积等以及相关情况说明等。公函应符合公文格式: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号、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成文时间、发文印章等,内容齐全准确,符合申请材料要求,与申请表一致。 2.申请公函中多规合一研究意见函等文件文号,应与申请表填写一致; 3.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承诺书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委托代理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应与《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应规正清晰,单位名称及公章与《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有关信息一致。 2.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3.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四) | 设计图纸1套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纸质图纸按出图要求装订成册,电子图纸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有关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3.图纸首页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图纸目录页和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建筑平立剖面图纸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基础设计图纸(基础平面图和基础剖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设计图纸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等各1份,图纸要求参见《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文件办理指南——房屋建筑工程》(市规自发〔2022〕373号)。PDF格式【展开】 |
另附相同总平面图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纸质图纸按出图要求装订成册,电子图纸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有关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3.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BDB+PDF格式【展开】 |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支撑材料 | |||||||||
(一) | 土地权属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由政府部门开具,加盖政府部门公章; 2、在文件中表明井位地点。【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二)、建设方案 | |||||||||
1 | 建设方案(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建设方案文件内容应包含:项目主体、现状、规划情况、前期审批、用地情况、报备事项等相关内容 3、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需与报备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所载基本信息需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内容应包含:项目主体、现状、规划情况、前期审批、用地情况、报备事项等相关内容【展开】 |
2 | 建设方案(图纸)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2.设计图纸为蓝晒图,设计图纸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必要时提供)。 3.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4.图纸首页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 图纸目录页和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 建筑平立剖面图纸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基础设计图纸(基础平面图和基础剖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具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PDF格式)【展开】 |
另附相同总平面图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设计图纸份数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1.设计图纸为蓝晒图,图纸份数应符合“设计图纸1套,另附相同总平面图1份”的要求,A4规格竖向折叠装订成册。 2.设计图纸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1份; 3.总平面图包括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图纸要素;包括用地区域位置图、工程设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总平面图包括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无障碍设计、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消防设计、雨洪【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具有资质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另附相同总平面图(BDB+PDF格式)【展开】 | |
(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豁免报备表(申请人自备,电子)(原件1份) | |||||||||
1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豁免报备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报备表信息填写完整,报备信息需与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四)、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1 | 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授权委托书内容填写准确齐全。 1.授权单位、受托人基本信息、受托范围的工程名称、建设位置等与申请表对应内容一致;授权办理事项与申请表办理事项一致;授权期限应在许可决定期限内,即办理事项的工作时限内。 2.授权单位加盖的申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应规正清晰,授权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与申请表的填写一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处的授权日期应填写。 3.授权书为原件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五)、委托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
1 | 受托人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内容真实有效 2、请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六)、建设项目现状照片 | |||||||||
1 | 建设项目现状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请提交拟建项目现状照片一张(JPG、PNG格式)。【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七)、项目的规划或建设依据 | |||||||||
1 | 项目的规划或建设依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一、城市更新类 1.老旧小区增设的公共公益类党建活动、文体活动、垃圾分类等小型设施。 项目的规划或建设依据:符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配置要求相关材料 2.按服务半径增设或改造小型垃圾环卫站、微型消防站等市政消防设施。 项目的规划或建设依据:满足服务半径配置要求相关材料 二、公共空间服务品质提升类 1.按规划方案或城市设计在公共空间内统一组织实施的亭、台、廊、榭、厕所等非经营性设施。 项目的规划或建设依据:规划方案或城市设计方案相关材料 2.既有城市公园用地范围内,按规划增设的小型设施。 项目的规划或建设依据:规划设计方案相关材料 3.既有用地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小微绿地按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配置增设小型服务设施。 项目的规划或建设依据:符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的配置要求相关材料 4.既有城市绿道增设小型服务设施。 项目的规划或建设依据:满足服务半径配置要求相关材料【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2024年3月1日起,除涉密项目外,线下窗口均不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2.以上申请材料线下窗口统一收取存储电子材料的光盘,光盘读取后退还。 3.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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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补齐补正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及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窗口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补齐补正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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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7个工作日 | 进驻经办人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符合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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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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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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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
有效时间 | 见结果文书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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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工程许可阶段).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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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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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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