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朝阳区朝外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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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受理条件:1.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来源:《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条) 2.申请人可持相关办理材料到档案所在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79号)》第十八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申请材料记载的个人基本信息应与本人身份信息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内容与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雅宝里15号楼一层大厅1号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5611569【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里15号楼朝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号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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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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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2011259006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53372Y5112011259006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000053372Y5112011259006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里15号楼朝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层1号窗口 电话查询:(010)85611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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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镇(街)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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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申请人因升学、参军提出档案转出申请的情况下 | |||||||||
(一) | 单位介绍信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是否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是否原件、介绍信内容是否完善、盖章是否齐全。【展开】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展开】 | 【展开】 |
(二) | 办事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是否为办事人员身份证件【展开】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展开】 | 【展开】 |
(三) | 入学通知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原件现场查验,是否为教育部门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涉及的相关信息是否齐全。【展开】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展开】 | 属于升学的需提交【展开】 |
或入伍通知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原件现场查验,是否为相关单位出具的入伍通知书,通知书中涉及的相关信息是否完整。【展开】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展开】 | 属于参军的需提交【展开】 | |
或提档函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原件现场查验是否为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提档函【展开】 | 1.《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2.《关于出国留学档案在街管理人员人事档案转移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档案在街人员申请办理自费出国留学人事档案转移的,应向档案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提档函》。【展开】 | 【展开】 | |
二、在申请人因就业提出档案转出申请的情况下 | |||||||||
(一) | 单位介绍信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原件现场核验,用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内容是否齐全,公章是否齐全。【展开】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注:花名册内容已通过数据共享形式获取。【展开】 | 【展开】 |
(二) | 办事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原件现场核验 是否为办事人员的身份证件【展开】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展开】 | 【展开】 |
(三) | 提档通知单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原件现场查验,是否持有提档通知单、提档通知单内容是否完整、信息是否准确。【展开】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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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申请或不申请 |
审查标准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来源:《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就发[1996]175号)第二十条)2.申请人可持相关办理材料到档案所在地街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79号)》第十八条)。【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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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或不受理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申请材料记载的个人基本信息应与本人身份信息一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内容与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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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审查人员 | 办理或不办理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申请材料记载的个人基本信息应与本人身份信息一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内容与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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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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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 |
结果名称 |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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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档案转出服务.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劳动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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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镇失业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劳就发[1996]175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七条 失业人员就业、升学、参军及户口转出原区(县)或本市,区(县)劳动部门均应为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一)失业人员升学、参军后,有关单位分别持《入学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办理提取档案手续; (二)失业人员就业后,用人单位持区(县)劳动局盖章的《招聘职工花名册》办理提取档案手续.【展开】 |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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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人社就发〔2011〕7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条登记失业人员户籍或常住所在地发生变化,需要办理失业登记地变迁的,应向原登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交《失业登记地点变更申请表》(附件8)、户口变迁证明或常住地居住证明材料。原登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其办理迁出手续,新登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为其办理迁入手续。【展开】 |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调整城乡就业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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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调整城乡就业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人社就发〔2017〕171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一、调整的相关内容(一)将《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79号,以下简称79号文件)》第十八条中规定的《转移个人档案地点确认表》及第二十条中规定的《失业登记地点变更申请表》和常住地居住证明材料调整为《个人居住地声明》(附件1)。【展开】 |
【规范性文件】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人员管理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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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顺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失业人员管理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顺劳社字〔2008〕9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节 街道(乡镇)日常管理,档案在街道(乡镇)社保所的劳动力申请开具档案证明时,街道(乡镇)社保所使用[系统功能:其他管理与服务开具证明]记载开具证明的内容,同时打印《失业人员证明信》。【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个人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转档案,可以跨区转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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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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