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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
对供热单位在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验收交付后,不实施供热计量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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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高碑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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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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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供热单位在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验收交付后,不实施供热计量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

  • 办件类型

  • 到现场次数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500005383145110270293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 所属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高碑店地区办事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实施机构 朝阳区高碑店地区
处罚的行为 供热单位在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验收交付后,不实施供热计量且逾期不改正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处3万元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罚款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5759803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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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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