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来源:《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发文字号]公安部令162号) 2、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
办理时间 | 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一层C区综合窗口1-5号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12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各交通支、大队执法站车管站等对外办公窗口,车管所和车管分所对外办公窗口。【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010)12123【展开】 |
||
基本编码 | 112007085000 | 事项编码 | TE1234567890987659311200708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12345678909876593112007085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石景山交通支队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12123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相片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本人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人像要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尺寸为32mm×22mm相当于1英寸,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 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员 | 申请 |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符合《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内容的办理范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条件,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申请人提交的证照凭证符合事项办理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1个工作日 | 部门负责人 | 核发电子版驾驶证 |
审查标准 材料齐全,符合《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内容。【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送达方式 | |||
---|---|---|---|
![]() |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核发驾驶证电子版结果说明.jpg |
有效时间 | 与纸质版驾驶证有效期相同 |
无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
依据名称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电子版。【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申请驾驶证电子版需要到窗口办理吗? |
---|
不需要,交管12123app即可办理。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