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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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的通知)1、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 3、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办事处党群工作办公室: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东街18号413党群工作办公室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869936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一层1-2号综合咨询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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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1044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7000068419W3001044001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7000068419W3001044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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