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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
111101086949863441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7022
0
1e34b47e-b9ff-4fed-8082-ac3cc313b192
c70d483f-31cf-454d-be06-74527dd991c7
3
20
海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0108000000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综合受理;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二层综合受理;
1.已参加保险的工伤职工发生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办理此事项。(来源:《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2.若需提供材料,则材料需齐全;若有需手工填写的,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若需提供申请材料,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4.提交申请材料上所载信息需要与提交的证件证照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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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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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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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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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已参加保险的工伤职工发生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办理此事项。(来源:《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2.若需提供材料,则材料需齐全;若有需手工填写的,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若需提供申请材料,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4.提交申请材料上所载信息需要与提交的证件证照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时间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综合受理;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二层综合受理;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894068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1)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专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一层、二层;(2)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四层东厅综合窗;(3)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寰岛博雅大酒店)二层【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2014007022 事项编码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702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7022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分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1)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专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一层、二层;(2)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上地分中心(南区):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9号实创创新孵化中心三层;(3)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寰岛博雅大酒店)二层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网上服务平台暂未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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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成功接收工伤医药费后自动生成住院伙食补助,无需提交材料。当数据无法共享时,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实时支付个人明细表(工表六)、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待遇申领表均需提交,表格填写内容需按照样表填写完整、准确。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一、成功接收工伤医药费后自动生成住院伙食补助,无需提交材料。
(一)无需资料其他非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其他;纸质、电子样例下载成功接收工伤医药费后自动生成住院伙食补助,无需提交材料。【展开】【展开】【展开】
当数据无法共享时需提交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实时支付个人明细表(工表六)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报送材料均使用A4纸; (2)手工填报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表上单位经办人等签名字体应清晰工整; (3)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内容无遗漏; (4)报表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盖章应清晰、端正;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展开】【展开】
当数据无法共享时需提交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样例下载(1)医疗机构出具的《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真实有效。(2)如提交复印件,则复印件清晰度、完整度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医院印章,印章应清晰完整无缺漏。【展开】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展开】【展开】
当数据无法共享时需提交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待遇申领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报送材料均使用A4纸; (2)手工填报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表上单位经办人等签名字体应清晰工整; (3)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内容无遗漏; (4)报表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盖章应清晰、端正;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依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成功接收工伤医药费后自动生成住院伙食补助,无需提交材料。当数据无法共享时,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实时支付个人明细表(工表六)、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北京市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待遇申领表均需提交,表格填写内容需按照样表填写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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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申请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
    1.报送材料均使用A4纸
    2.手工填报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表上单位经办人等签名字体应清晰工整
    3.报表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盖章应清晰、端正
    【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予以受理或不受理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
    1.报送材料均使用A4纸
    2.手工填报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表上单位经办人等签名字体应清晰工整
    3.报表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盖章应清晰、端正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的,本事项办理成功;审批不通过的,本事项办理不成功。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
    1.报送材料均使用A4纸
    2.手工填报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表上单位经办人等签名字体应清晰工整
    3.报表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盖章应清晰、端正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结果名称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结果样本.doc
有效时间无时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号令(文号)主席令第35号(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展开】

是否收费:

1、工伤职工申领住院伙食补助的发放标准?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经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工伤的工伤职工,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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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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