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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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烟草专卖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及时受理 | ||
| 办理时间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61-67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5280793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二层综合窗口68-69【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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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二层217【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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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编码 | 000162112001 | 事项编码 | 91110108700054341J3000162112001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91110108700054341J3000162112001A6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海淀区烟草专卖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二层综合窗口70 电话查询:(010)52807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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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
| 行使内容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 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核对填写许可证号与实际持有的许可证号码是否一致。 2.核对填写的申请人基本情况内容与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等内容一致。 3.核对是否由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如需委托代理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填写。 4.核对申请表是否为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制式文书。 5.核对是否使用蓝色、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表格、签字。【展开】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 二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核对身份证件年龄是否在法定年龄范围内,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核对身份证件是否合法有效证件。 3.核对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展开】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 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核对身份证件年龄是否在法定年龄范围内,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核对身份证件是否为合法有效证件。 3.核对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展开】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
| 或企业负责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核对身份证件年龄是否在法定年龄范围内,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核对身份证件是否为合法有效证件。 3.核对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展开】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
| 三、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 | |||||||||
| (一) | 委托授权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 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2.内容为委托代理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申请事宜【展开】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 代理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是否为合法的委托代理人; 2.代理人是否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展开】 |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

无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受理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申请事项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补正材料;决定不予受理,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 决定 | 7个工作日 | 部门负责人 | 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 依法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书面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审查标准 申请事项属于本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展开】 | |||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 发证 | 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送达方式 | |||
|---|---|---|---|
窗口领取 邮寄送达 | |||
无
| 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结果名称 | 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 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 结果样本 | 许可决定书.docx |
| 有效时间 | 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
无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第223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分为:(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展开】 |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展开】 |
是否收费:否
| 1、歇业是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吗? |
|---|
| 是的,办理歇业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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