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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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博物馆陈列展览备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来源:根据《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
| 办理时间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全天: 工作日:8:30-17:30 (工作日8:30-9:0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3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三层; 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号南221;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2619203【展开】 网上咨询: http://banshi.beijing.gov.cn/pubtask/task/1/110108000000/298e5e2e-9565-11e9-8300-507b9d3e4710.html?locationCode=11010800000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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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29008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800005790003111029008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800005790003111029008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和旅游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

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内容一致; 3.材料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 4.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 5.提供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或JPG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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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内容一致; 3.材料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 4.申报材料使用A4纸,书写使用碳素笔; 5.提供所有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PDF或JPG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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