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编码: | 1111010800005761353000744001000 |
实施主体: | 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款:归侨、侨眷的身份,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侨务工作的机构根据本人申请审核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国家举办的非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给予照顾。【展开】 | ||
权力来源: | 无 |
事项名称 | 实施主体 | 操作 |
---|---|---|
1、归侨身份认定 | 海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侨办)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2、侨眷身份认定-亲属为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华侨 | 海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侨办)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3、侨眷身份认定-亲属为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含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因公、留学除外)的华侨 | 海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侨办)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4、侨眷身份认定-亲属为归侨 | 海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侨办)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5、侨眷身份认定-亲属为外籍华人 | 海淀区委统战部(区民宗侨办) | 网上办理办事指南 |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