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北京市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委
  • 市科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应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审计局
  • 市广电局
  • 市文物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金融管理局
  • 市国动办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医保局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中医局
  • 市药监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市档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市电影局
  • 市版权局
  • 市政府侨办
  • 市贸促会
  • 市委编办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市保密局
  • 市总工会
  • 市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市地震局
  • 市气象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北京邮管局
  • 市排水集团
  • 市电力公司
  • 市热力集团
  • 北信基础设施公司
  • 市自来水集团
  • 市燃气集团
  • 北京铁塔公司
  • 副中心管委会
  • 临空区(大兴)管委会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北京海关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3
01
TE1234567890152783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首次申请)
TE1234567890152783300012510700001
TE12345678901527833000125107000
0
68c8f58a-b2c4-44c6-a450-8efd51da49a7
4349e031-cdca-4eb2-8683-2ea22ee4ab2d
3
01
海淀区应急局
110108000000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三层98-105号窗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使用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使用\"]","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cc53f9d5-7fa5-42d0-b9b5-e21dc499a6fb","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应急管理局","POWER_NAME":"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ITEM_ATTRIBUTE":"04^05^09^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北京市应急管理信息平台","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2302600","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1d822a61-9a7d-4a6d-9d09-27cf976c44ed","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2
http://hd.yjglj.beijing.gov.cn/ajjweb/login.jsp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首次申请)

海淀区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办理时间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三层98-105号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3430735;(010)8261122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三层98-105号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25107000 事项编码 TE123456789015278330001251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TE12345678901527833000125107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应急管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hd.yjglj.beijing.gov.cn/ajjweb/login.jsp
现场查询: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综合行政服务中心三层98-105号窗口
电话查询:(010)52807893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完整清晰,无缺漏;(2)需加盖公章;(3)现场提交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4)网上提交材料格式正确,文档能正常打开。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申请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1)材料齐全,内容完整;(2)签字清晰,加盖公章。【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材料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合法有效规划证明文件【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构成符合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规定【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非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应提供考试机构出具的安全合格证的复制件。 2.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不得歪斜。 3.安全合格证应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件对应。【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非必要正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可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供许可机关查询核实【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提供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 2.提供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3.核对任命文件中安全机构负责人信息与申请表信息是否一致。 4.系统中上传内容清晰、完整。【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六、产品信息
(一)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实行“一书一签”;2.每一种化学品1份“一书一签”。【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二)安全标签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要求实行“一书一签”;2.每一种化学品1份“一书一签”。【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企业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非必要正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形式符合国家颁发证书制式;2.在有效期内;3.内容完整清晰。【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非必要正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形式符合国家颁发证书制式;2.在有效期内;3.内容完整清晰。【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安全评价报告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纸质1份; 2.原件; 3.附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明,且具备相应资质; 4.在有效期内。【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新建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文件申请人自备非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签字盖章完整;2.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签字盖章完整;2.内部保留模板原样,勿需修改。【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9年第11号)》【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1)完整清晰,无缺漏;(2)需加盖公章;(3)现场提交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4)网上提交材料格式正确,文档能正常打开。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受理;(2)不受理。

    审查标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企业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发证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受理其申请。【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5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1)准予许可;(2)不准予许可。

    审查标准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应当符合有关要求;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应当符合有关要求;
    (3)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教育培训和考核符合有关要求;
    (5)企业应当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每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与职务、岗位相匹配;
    (6)企业根据化工工艺、装置、设施等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企业应当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的危险性等情况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8)企业应当依法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并按照安全评价报告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
    (9)企业应当有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企业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
    (11)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应急预案演练等应当符合应急管理有关要求。^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结果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jpg
有效时间见结果文书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国务院令2002年第344号发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下同),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展开】
【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第89号修正)
制定机关
依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7号,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第89号修正)
发布号令(文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使用许可证)。【展开】

是否收费:

1、查询电话多少
(010)52807893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