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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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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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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全天: 工作日:8:30-17:30(工作日8:30-9:0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2层综合服务窗口;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 2.许可证注明事项未发生变更。 3.申请表填写完整无空白,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中“名称”与公章一致。 4.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提交加盖公章的“三、申请人承诺”页。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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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延续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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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现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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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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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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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 2.许可证注明事项未发生变更。 3.申请表填写完整无空白,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中“名称”与公章一致。 4.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提交加盖公章的“三、申请人承诺”页。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第九十一条)
办理时间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全天: 工作日:8:30-17:30(工作日8:30-9:0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2层综合服务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872008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2层综合咨询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64201005 事项编码 11110108551416301A3000164201005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8551416301A300016420100503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园林绿化局 委托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林业工作总站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殊程序 非承诺方式生产经营种子的视情况实地勘察
行使内容 市级核发权限: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 区级核发权限:除上述情形以及从事林木良种繁殖材料、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生产经营、从事进出口经营外,由住所地区级园林绿化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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