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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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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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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一层综合窗口;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二层综合窗口;
1.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二)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来源:2025年5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5号公布第九条) 2.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来源:《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第八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提交的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5.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6.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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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6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资料; (二)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来源:2025年5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5号公布第九条) 2.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来源:《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第八条) 3.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4.提交的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5.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6.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时间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一层综合窗口;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二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850699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1)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社会保险服务专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一层综合窗口;(2)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四层东厅综合窗口;(3)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西街2号文博大厦(寰岛博雅大酒店)二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2014007020 事项编码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702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702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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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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