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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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海淀区羊坊店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全天: 工作日:8:30-17:30(工作日8:30-9:0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海淀区学院路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全天: 工作日:8:30-17:30(工作日8:30-9:00、12:00一13: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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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8940680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10869498634413002014006005
公共服务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10(工作日)
电话预约:(010)68940680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机关
无
区级
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二十五条“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符合待遇暂停情形的,需停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经办机构审核进行暂停。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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