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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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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根据《海淀区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海残字〔2008〕28号)、《关于调整海淀区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的通知》(海残字〔2011〕31号): 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给予社区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一)本区在劳动年龄段、有一定劳动能力、强烈要求实现就业愿望,经街道、乡(镇)残联多次推荐,但由于自身条件及能力所限不能胜任社会岗位要求,长期失业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有管片精防医生出具的病情稳定鉴定证明)。(二)残疾人在社区实现就业后,残疾人的监护人或亲友能够指导、帮助残疾人每日完成不低于4小时的工作任务,并履行法定监护责任。(三)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在社区自行寻找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并在征得社区、居(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提出书面申请。(四)已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了1年以上失业登记手续的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来源:《海淀区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海残字〔2008〕28号)第二条(一)至(四)款)。相关证件、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书面申请填写完整清晰 | ||
| 办理时间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区残联教就部:(010)88459386【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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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2073031003 | 事项编码 | 13110108000058114W3112073031003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110108000058114W3112073031003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1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需要到社区领取部分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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