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海淀区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人条件应符合申请事项相关的政策要求。第五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二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依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来源:《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申请应携带原件,提交的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育新花园西路君安家园东区5号楼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272553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育新花园西路君安家园东区5号楼【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基本编码 | 000524012000 | 事项编码 | TE35767486734575343000524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35767486734575343000524012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其他地点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2725531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办理材料涉密,需现场核验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受理环节中武警官兵为现役人员,参照现役军人服务管理,身份信息涉密;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军官信息涉军涉密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抚恤优待给付个人书面申请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申请书需写清事实,要素齐全,表明意图,包涵申请时间、申请原因、自身情况等要素。 2、使用A4纸打印。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递交【展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二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依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法定定形式且符合政策即收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提交的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4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法定定形式且符合政策即受理,不符合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提交的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2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符合行政给付条件即发放,不符合予以告知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提交的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依申请类别享受相应抚恤优待 |
送达方式 | |||
---|---|---|---|
![]() |
无
依申请类别享受相应抚恤优待 | |
结果名称 | 依申请类别享受相应抚恤优待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依申请类别享受相应抚恤优待.doc |
有效时间 | 根据规定 |
无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二条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依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部队病故离退休干部可以领取抚恤金吗? |
---|
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可以依照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抚条例的规定执行。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