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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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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 ||
办理时间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联想桥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路5号B34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846252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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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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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211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800002925XA300011211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800002925XA3000112114000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 委托部门 | 北京市司法局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受委托组织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846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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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该事项为区级受理,区级初审,市级审核,市级决定。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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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增加业务范围的 | |||||||||
(一) |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业务范围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相关事项表述规范、准确;2、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3、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提交《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收回。【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三) | 仪器设备购置凭证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设备配置符合司法部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提交设备所有权证明,包括发票或采购合同;2、留存复印件,核对原件。 2、申请微量、法医物证、法医毒物、环境损害类业务范围的,应当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四) | 司法鉴定人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材料;2、提交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材料的,审核标准和材料要求同“司法鉴定人执业审核登记”。【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或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材料;2、提交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材料的,审核标准和材料要求同“司法鉴定人执业审核登记”。【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
二、申请减少业务范围的 | |||||||||
(一) |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业务范围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相关事项表述规范、准确;2、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收回。【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三、申请变更名称的 | |||||||||
(一) |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名称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相关事项表述规范、准确;2、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3、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与原件相符【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三) | 发起单位名称变后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与原件相符【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或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
四、申请变更法人、负责人 | |||||||||
(一) |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申请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机构公章。【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与原件相符【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三) | 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决议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内容包含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 2、原件或加盖机构公章的复印件。 3、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无违法犯罪情况并进行承诺。【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四)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与原件相符。【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或司法鉴定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营业执照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
五、申请变更地址 | |||||||||
(一) | 司法鉴定机构变更住所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相关事项表述规范、准确;2、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3、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许可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司法鉴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均收回。【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三) | 鉴定机构住所情况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或司法鉴定机构变更住所情况告知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展开】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展开】 | 【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机构行政人员 | 网上申请 |
审查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4个工作日 | 区局审批人员 | 网上受理 |
审查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做出准予变更决定 |
审查标准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二)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三)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四)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五)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六)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9个工作日 | 市局审批人员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市局审批人员 | 1、北京市司法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人员准予变更类别许可决定)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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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司法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人员准予变更类别许可决定)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司法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人员准予变更类别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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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司法局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样本.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三、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展开】 |
【部门规章】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司法部 |
---|---|
依据名称 |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 95 号(2005年9月29日公布,2005年9月29日施行)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工作。【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系统问题咨询电话 |
---|
(010)88462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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