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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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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后至《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2 .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一、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是指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三、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实行全额补助;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按50%补助。具体发放由民政部门负责。 四、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对享受老年生活补助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各地要加大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来源:《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3.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68号北太平庄街道办事处一层104室民政科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2728669【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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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0524003000 | 事项编码 | TE35767486734575343000524003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3576748673457534300052400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海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办理材料涉密,需现场核验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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