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本市户籍,符合以下条件: 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给重度失能或持有相应残疾证的老年人,用于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补贴,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要做好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长期照护保险服务机制的统筹衔接,使专业护理服务更好惠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各区要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采取借记方式将护理补贴发放到老年人账户,以服务给付方式用于照顾服务范围内的消费,允许用于购买照料护理用品等消费支出,确保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个性、便捷支付、专业照料的服务需求,账户原则上不支持提现、不定期清零、不指定在北京行政区域内限定地域消费,对执行中的例外情况另行通知。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来源《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京民养老发〔2019〕160号) 2.提交的证件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 ||
办理时间 | 门头沟区龙泉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5:00,需预约);门头沟区大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5:00,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门头沟区龙泉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石泉砖厂A6-1综合商业楼办公一层综合窗口 门头沟区大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台路8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85942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一层综合窗口 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政府后院潭柘寺镇环岛旁)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0508097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0900007277643110508097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900007277643110508097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街乡初审、区级终审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