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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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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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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8:00-9:00,下午17:00-18:00;每周六9:00-15:00,需预约}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综合窗口)综合窗口
第三十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来源:《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1.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 2.凡申报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 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发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所填写项目内容应与遗失的《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相应栏目内容一致;4.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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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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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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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第三十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来源:《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1.备案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并附有目录; 2.凡申报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 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补发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所填写项目内容应与遗失的《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相应栏目内容一致;4.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时间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8:00-9:00,下午17:00-18:00;每周六9:00-15:00,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综合窗口)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85942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二层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http://xzsp.yjj.beijing.gov.cn/bfdaww/common/index/style/login/login.jsp【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1046016000 事项编码 TE13209648759871933111046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TE1320964875987193311104601600003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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