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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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一、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购买(租赁)相应《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按所购买(租赁)辅助器具对应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所购辅助器具价格低于补贴标准50%的,按实际价格给予100%补贴。 (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残发〔2016〕57号第十条) 二、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86788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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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3110109000073154T3112073035001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是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
| 行使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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