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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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参保职工发生工亡事故后,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的,办理此事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2.若需提供材料,则材料需齐全;若有需手工填写的,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若需提供申请材料,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4.提交申请材料上所载信息需要与提交的证件证照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 办理时间 | 门头沟区东辛房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2:00; 中午12:00 - 13:00; 下午13:00 - 15: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门头沟区东辛房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街道院内政务服务大厅一层;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84266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16号一层12-16号支付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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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2014007027 | 事项编码 | 11110109696379986N3002014007027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9696379986N3002014007027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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