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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000000028986X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11110000000028986X3000109116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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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110111000000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入境:办公时间:9:00-16:30,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综合二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综合窗口
1、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来源:《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影响爆破作业所在地区级公安分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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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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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审批

房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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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来源:《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爆破作业单位影响爆破作业所在地区级公安分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规范。
办理时间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户政:办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出入境:办公时间:9:00-16:30,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综合二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389207【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09116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8986X30001091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8986X3000109116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分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81389207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区级受理、区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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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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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通过审核材料,确认建设项目的合法性、爆破作业的必要性、爆破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发现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问题,及时提出并制止,对发现的非法从事爆破作业的问题依法查处。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爆破作业合同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设计施工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附件内容包含爆破合法性及相关部门许可材料。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展开】附件内容包含爆破合法性及相关部门许可材料。【展开】
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评估合同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安全评估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展开】【展开】
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安全监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展开】【展开】
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或电子样例下载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内容包含爆破物品购买、运输、存储情况说明材料。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展开】内容包含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存储情况说明材料。【展开】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或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民爆信息管理系统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展开】提前下载填写表格,扫描电子版通过民爆服务平台上传【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通过审核材料,确认建设项目的合法性、爆破作业的必要性、爆破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发现不符合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问题,及时提出并制止,对发现的非法从事爆破作业的问题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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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0个工作日申请人提交材料

    审查标准

    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5个工作日主管民警或综窗人员收齐材料,并在民爆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受理确认。

    审查标准

    需经公安机关审批的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GA990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6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申报材料审核后,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批准的决定并发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审查标准

    (1)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2)具有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的安全评估报告。^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结果名称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
结果文书类型登记表
结果样本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表(样本).doc
有效时间自爆破作业项目开始至结束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五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向爆破作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估企业出具的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评估报告。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的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展开】

是否收费:

1、申报材料不全
补充材料后再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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