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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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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事项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限定的办理范围,《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小食杂店定义。(2)申请人提交的备案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直接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使用A4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3)小食杂店备案表经营者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证明的名称一致,备案表的填写符合要求,内容填写完整、准确,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4)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应在有效期内。(5)备案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栏后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工商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6)凡提交的备案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骑缝章(没公章可由申请人签字)。(7)申请材料齐全且内容不存在文字错误。 | ||
| 办理时间 | 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窖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1:30; 下午: 13:30 - 17:30; ;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霞云岭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1:30; 下午: 13:30 - 17:3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窖所:北京市房山区邮政局河北镇支局东20米一层大厅综合窗口 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霞云岭所:北京市房山区邮政局河北镇支局东20米一层大厅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市场所:(010)6136570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沟市场所:(010)61361696;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韩村河市场所:(010)61360656;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阳市场所:(010)81310130;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市场所:(010)8932270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窦店市场所:(010)80318025;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南窖、佛子庄、大安山、史家营、霞云岭市场所:(010)60377335;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良乡市场所:(010)69380556;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琉璃河市场所:(010)61393575;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阎村、青龙湖市场所:(010)80377440;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渡市场所:(010)6134074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蒲洼市场所:(010)61360897;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坊市场所:(010)61339836;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口店市场所:(010)69301312;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楼市场所:(010)60324688;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潞、拱辰市场所:(010)89353197【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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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24015000 | 事项编码 | TE12345600007961233111024015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12345600007961233111024015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区街)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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