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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5
11110111MB1625598N
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牺牲、病故后6个月工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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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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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5
房山区退役军人局
110111000000
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7号一层3号窗口;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咨询窗口
1.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6个月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前离退休费。(来源:《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2004]政干字第286号)2.申请应携带原件,提交的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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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牺牲、病故后6个月工资给付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2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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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1.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6个月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前离退休费。(来源:《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2004]政干字第286号)2.申请应携带原件,提交的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7号一层3号窗口;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咨询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137078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7号一层3号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7号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号窗口【展开】

基本编码 000524023000 事项编码 11110111MB1625598N300052402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1MB1625598N3000524023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专业分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路7号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一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号窗口
电话查询:(010)61370782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办理该事项所需提交的军休干部信息涉军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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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各区军休部门负责填报审批表,审查材料的真实情况,情况属实,符合条件后加盖公章报市军休部门审批。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牺牲、病故后6个月工资给付个人申请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申请书需写清事实,要素齐全,表明意图,包涵申请时间、申请原因、自身情况等要素,有本人签字。 2、手写或使用A4纸打印。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递交。【展开】《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6个月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前离退休费。【展开】【展开】
无医疗保障材料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提供要件真实有效,所包含要素应完整、清晰,加盖公章。 2.需提供原件1份。 3.由街道(镇)开具。 4.医保部门开具的无医疗保障回函,有经办人,盖章日期,无医疗保障表述。 5.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递交【展开】《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实施办法》【展开】【展开】
无经济收入材料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提供要件真实有效,所包含要素应完整、清晰,加盖公章。 2.需提供原件1份。 3.由街道(镇)开具。 4.社保部门开具的经济收入回函,有经办人,盖章日期,收入经额。 5.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递交。【展开】《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6个月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前离退休费。【展开】【展开】
居民户口簿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内容清晰完整,页面无折损、污迹 2、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在A4纸上,受理区军休办盖章 3、公安机关出具 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递交。【展开】《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6个月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前离退休费。【展开】【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证件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A4纸上,受理区军休办盖章 3、公安机关出具 4、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数量、介质要求)递交【展开】《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6个月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前离退休费。【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各区军休部门负责填报审批表,审查材料的真实情况,情况属实,符合条件后加盖公章报市军休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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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申报/收件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符合法定定形式且符合政策即收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提交的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4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符合法定定形式且符合政策即受理,不符合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提交的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2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符合行政给付条件即发放,不符合予以告知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2、提交的证件齐全完整、提交的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2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军队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享受医疗补助审批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军队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享受医疗补助审批表
结果名称军队退休干部无经济收入家属、遗属享受医疗补助审批表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样本.doc
有效时间根据规定

【部门规章】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实施办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
依据名称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生活待遇实施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94]财社字第19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志愿兵,随军队工资制度改革调整生活待遇。【展开】
【部门规章】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
依据名称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及随军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2004]政干字第286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6个月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前离退休费。【展开】

是否收费:

1、牺牲病故后六个月工资是全工资吗?
病故后六个月工资是军休干部的基本工资×6个月,不是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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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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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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