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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房山区长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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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条件 | 1.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来源:《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长沟北大街412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137735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长沟北大街412号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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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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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524007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11MB1625598N300052400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1MB1625598N3000524007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房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1366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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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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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银行卡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其他;纸质 | 样例下载 | 1、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2、银行卡与残疾抚恤金同一账户 3、申请人自备【展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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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街道(镇)工作人员 | 提供要件真实有效,不符合要求补正或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提交的复印件文件齐全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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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4个工作日 | 街道(镇)工作人员 | 街道(镇)受理人员受理通过后, 流转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部门审查。 |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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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优抚部门审核资金发放平台人员信息 |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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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退出现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给付的决定,优抚部门经资金发放平台按月发放残疾护理费。 |
审查标准 1、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2、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 |
无
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 | |
结果名称 | 发放残疾军人护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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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样本.doc |
有效时间 | 根据相关规定 |
无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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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条第二款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护理费什么时间发放? |
---|
每月25日前完成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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